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发展需要,为社会各界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丰收贷记卡品牌是由浙江省各县(市、区)行社(包括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委托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申请,供委托单位发行使用的统一的贷记卡品牌。
各委托单位为丰收贷记卡的发卡机构。
第三条 丰收贷记卡(以下简称贷记卡)是发卡机构向社会公开发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并可循环使用其信用额度,以人民币或其他特定外币结算的信用支付工具。贷记卡具有消费、存取现金、转账结算等功能,具体功能依照特定卡种的《丰收贷记卡领用合约》(以下简称《领用合约》,本章程所指的《领用合约》为各类丰收贷记卡领用合约的总称,其涵盖了各类丰收贷记卡领用合约)约定执行。持卡人可按其所持卡的不同等级享有相应的增值服务。
第四条 贷记卡按照发卡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照币种分为单币种卡(含人民币卡和单币种国际卡)和双币种卡;按照持卡人信用等级分为钻石卡、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按照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按照是否联名(认同)分为联名(认同)卡和非联名(认同)卡;按照是否带有持卡人彩色照片分为彩照卡与非彩照卡。贷记卡将使用银联和其他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标识。
第五条 发卡机构、持卡人、担保人、特约商户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六条 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
“持卡人”指向发卡机构申请个人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申请者本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副卡持卡人;或指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发卡机构申请并获得核发卡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持有该卡片的人员。
“账户信用额度”指发卡机构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名下的某一账户核定的在一定期限内使用的授信限额,包括固定额度、临时额度和专用额度等。
“交易日”指持卡人实际用卡消费、取现或转账等交易的日期。
“银行记账日”指发卡机构在持卡人发生交易后将交易款项记入其贷记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有关费用、利息记入其贷记卡账户的日期。
“账单日”指发卡机构每月对持卡人的累计未还消费交易本金、取现交易本金、费用、利息等进行汇总,并计算出持卡人应还款额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指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其全部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还款日”指持卡人实际向发卡机构偿还其欠款的日期。
“全部应还款额”指截至当前账单日,持卡人累计未还的费用、交易本金以及利息等的总和。
“最低还款额” 指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
“免息还款期” 指在持卡人于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前提下,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其他透支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含)之间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时间段。
“滞纳金” 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机构支付的费用。
“预授权”指特约商户通过POS或其他方式,就持卡人预计支付金额向发卡机构索取付款承诺的过程。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发展需要,为社会各界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