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助推农村经济发展
近几年来,新昌农村合作银行与政府合力,实施政策、方式、机制创新,积极参与,勇当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走出了一条政府支持――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发展的路子,新昌合行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时间:2015-06-12
发布者:新昌农商银行
近几年来,新昌农村合作银行与政府合力,实施政策、方式、机制创新,积极参与,勇当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走出了一条政府支持――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发展的路子,新昌合行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政策创新,打开农村金融服务瓶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使农村金融,一直是众多金融机构想得到但都不愿涉足的领域,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由谁来做”,“怎么做”,新昌县政府与新昌合行在深入的调研基础上,致力破解这一难题。2006年,新昌县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由新昌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全县金融支农的主体,明确每年新增贷款60%以上用于“三农”贷款,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的农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同时对“三农”贷款实行管理费用补助。农民贷款,政府给予银行补贴,新昌的这一金融支农模式在省内首创。它不仅帮助银行有效控制支农贷款风险,同时激活了银行支农贷款的积极性。2008年,为更好地服务新形势下的新农村建设需要,新昌县出台了《关于深化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拓展了金融支农的力度和深度,将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列入金融重点扶持范围。2009年,新昌出台《新昌县新农村建设贷款管理办法》,由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新农村建设贷款,专项用于现代农业发展、村庄建设和整治、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办法规定对低收入农户、欠发达村规定额度内的创业贷款由政府实行全额贴息。
二是方式创新,架设农村金融担保服务平台。组建农村金融担保机构,是创新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架设“银、农”资金桥梁的有效措施,也是解决“三农”担保难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先后与新昌兴财担保有限公司、新昌县新农担保有限公司、绍兴金农业担保有限公司、绍兴万丰担保有限公司等四家担保公司,建立了担保合作关系。新昌合行还专门派员工驻担保公司进行具体操作。在运作中采取了“一简二降三免”措施:一是简化担保手续办理。在担保对象贷款资料申报、反担保调查等方面按照“简化手续”办理。二是降低担保费收取。公司按照担保对象贷款额的0.8%左右收取担保费。远远低于市场上各类担保公司平均1.2%以上的费率收取标准。三是实行特殊对象减免。对低收入农户创业贷款免担保,免收担保费。
三是产品创新,不断丰富和活跃农村金融市场。在政策与机制的双重激励下,新昌合行加大了支农贷款发放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更为灵活、更加贴近实际的贷款方式,加快了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如向农户推出“信用贷款”,取消了规定的抵押和担保手续;农户、商户、微小企业可实行“联保贷款”;对农户存贷款由信贷员在辖区范围内“四包一挂钩”;推出针对农村贫困学生的“教育助学贷款”等。近年又推出了“教育乐”、“青年农民创业贷款”等,同时探索开展了权证抵押贷款;针对“风险大、成本高”的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创业贷款,新昌农村合作银行还通过“只奖不罚”等措施鼓励信贷员放贷。到2010年8月底,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在277977万元贷款中,涉农贷款余额达261243万元,比去年初增加46600万元,占比高达93.98%,占比去年上升了1.23个百分点;向30家农业龙头发放贷款15373万元,向8家合作社发放贷款1921万元;农户贷款余额73564万元,比去年增加11420万元;支持农户5459户,户数比去年初增加1083户。
四是机制创新,拓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空间。为切实加快新农村建设投入不足问题,创新农村建设筹资机制,2009年,新昌县在全省率先组建成立了新昌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会、新昌县小康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新昌县新农担保有限公司、新昌县小康物业有限公司等“一会三公司”,全县新农村建设全盘纳入这个由政府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新昌农村合作银行与“一会三公司”是紧密相联、利益共同、责任共同的整体,新昌合行与新昌县小康新农村合作银行资金筹措机制指导下,搭建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筹措和建设平台,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新昌合行与新昌新农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良好,专门委派员工常驻新农担保公司进行具体操作,双方在对客户的调查、业务的办理合作默契。截止2010年8月由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发放,新农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达11131万元,受保客户达236户,已向30家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贷款15373万元,向8家合作社发放贷款1921万元,为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社会稳定作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