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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细则以及相关管理规定,为国内符合规定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跨境贸易提供的人民币结算业务。
时间:2015-06-12 发布者:新昌农商银行



        业务简述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细则以及相关管理规定,为国内符合规定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跨境贸易提供的人民币结算业务。
 
        业务特点
        1、 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办理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
        2、 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具体出口货物退(免)税请参考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 企业到我行营业场所提交业务办理申请
        2、 提供人民币计价结算贸易合同、进出口发票、进口付款/出口收款说明
        3、 我行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并将业务信息报送RCPMIS系统
 
        业务提示
        试点企业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应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试点企业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如选择我行作为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主报告行,则应以书面方式与我行进行确认。
传真:0575-86015588 监督电话:0575-86266928 监督邮箱:xcjc@xc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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